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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的用途

安全

城市的人行道,孤立来看,并不重要,其意义很抽象。只有在与建筑物以及它旁边的其他东西,或者附近的其他人行道联系起来时,它的意义才能表现出来。

试想,当你想到一个城市时,你脑中出现的是什么?是街道。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有意思,那这个城市也会显得很有意思;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单调乏味,那么这个城市也会非常乏味单调。

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很安全,不受野蛮行为和恐惧行为的侵扰,那么这个城市在安全上就不用为上述行为担忧。当人们认为一个城市或它的某些地方危险或者混乱,那么他们主要是觉得人行道不安全。

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觉受到陌生人的威胁。做不到这一点的城市地区在其他方面也会同样糟糕,并且会给它自己,给城市造成沉重如山的麻烦。

一条城市街道要想应付陌生人,在陌生人多的时候能确保安全,就像那些很成功的城市街区那样,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

  1. 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界限分明,不能想郊区的住宅区那样混合在一起
  2. 必须要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这些眼睛属于我们称为街道的天然居住者。街边的楼房具有应付陌生人、确保居民以及陌生人安全的任务,它们必须面向街面,不能背向街面,使街道失去保护的眼睛。
  3. 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这样既可以增添看着街面的眼睛的数量,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从楼里往街上看。没有人会喜欢坐在门廊里或从窗子里往外看空荡荡的大街。几乎没有人会这么做。相反,很多人常常会通过观看街上的活动自娱自乐。

你不能没有理由就让人们上街,也不能让人们观望一条他们不愿看的街。通过监视和互相监督来确保安全听上去挺残酷,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并不残酷。一条街道,当人们能自愿地使用并喜欢它,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很少意识到他们在起着监督作用,那么这里就是街道的安全工作做得最好,最不费心思,最不经常出现敌意或怀疑的地方。

一条有活力的街道应既有行人也有观看者。

正统的规划理论充斥着关于人们应该如何度过他们的自由时间的清教徒式和乌托邦式的概念;在进行规划时,这种关于人们私人生活的道德说教却又与城市如何运转的概念深深地混淆在一起。

那些乌托邦者以及那些要强制管理别人闲暇时间的人总是偏好于一种类型的企业和商业。这种做法不仅与城市的特性格格不入,而且还会贻害无穷。城市街道和企业以及商业越能广泛地满足合法的兴趣(严格法律意义上),对街道和城市的安全和文明就越有益。

除非眼睛真的在看,除非眼睛后面的脑子里装着一种几乎是无意识的对维护街道文明的支持的信念,否则再好的照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一旦有效的监视眼睛缺失,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地铁站里,骇人的犯罪也会发生。

表面上,老城市看来缺乏秩序,其实在其背后有一种神奇的秩序在维持着街道的安全和城市的自由——这正是老城市的成功之处。这是一种复杂的秩序。其实质是城市互相关联的人行道用途,这为它带来了一个又一个驻足的目光,正是这种目光构成了城市人行道上安全监视系统。

交往

在谈到城市人行道的安全时,我提到在街上的每一双眼睛后面的脑袋里应该有一种潜在的关注街道的意识,尤其在关键时刻——比如,在与野蛮行为进行斗争或防备陌生人时,城市的公民必须做出选择,是担当起这种责任还是放弃它。关于这种关注意识有一个简单的概括:信任。在长时间的过程里,人行道上会发生众多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触,正是这些微小行为构成了城市街道上的信任。

这种在某个街区范围内平常的、公开的接触——大部分都是偶然发生的,都是跟小事有关,所有的事都是个人自己去做的,并不是被别人强迫去做的——其总和是人们对公共身份的一种感觉,是公共尊重和信任的一张网络,是在个人或街区需要时能做出贡献的一种资源。缺少这样的一种信任对城市的街道来说是个灾难。对于这种信任的培养是不能依靠机构来进行的。总而言之,它并不意味着个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隐私在城市中是很珍贵的、不可缺少的

建筑和规划文献从窗户、眺望处和视线的角度来对待隐私问题。这意思是说如果没有人能从外面窥视你的住处,那么你就拥有了隐私。这是一种头脑简单的想法。窗户里的隐私是世上能够得到的最简单的商品,你只要把窗帘放下来或调整百叶窗就行了。 但是,将你的个人隐私限制在你自己选择的了解你的人之间,并对谁能占用你的时间以及在什么时候占用做出合理控制,这样的隐私在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地区是很稀有的商品,与窗户的朝向毫无关系。

当城市的一个地区缺少人行道生活时,那儿的人们就必须要扩展他们的私人生活,因为他们需要寻找与邻居交往相应的活动。可是,他们却不得不满足于一些“共有”的形式,在这样的形式中,人们必须“共享”比人行道上的生活更多的东西,否则他们就只好少一点交往。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就是两者选一,无论哪个都会产生令人苦恼的结果。

在第一种结果的情况下,人们确实是有很多分享的东西,但是在碰到他们的邻居是谁,或他们应该和什么人交往这类问题时,他们变得特别地挑剔。他们不得不这样

人行道生活的社会结构部分地依赖于那些可谓自我任命的公共人物。公共人物是经常与众多人群接触的人,而且对于做公共人物有着足够的兴趣。要成为一位公共人物用不着特殊的才能和智慧——尽管有很多公共人物都颇具才能和智慧。他只需要在场,当然也需要足够多的与他对应的人。成为公共人物的一个条件是他应该处于公共生活中,他能够与很多不同的人交往。通过这样的方式,一些人行道上的人感兴趣的消息就能流传。

公共人物不仅传播消息,知晓“零售”的消息——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他们还互相串联,由此实际上以批发的方式把消息传播出去。但如果公共人物被赋予过多的负担,他们发挥的效用就会急剧下降。比如,一个小店能承受的接触量或潜在的接触量也有极点,如果过多或疲于应付,那它就失去其社会效应。

那些不安全的人行道,那些只能选择“要么共享所有要么什么也不共享”的人行道上的生活会给美国的大城市在克服种族歧视方面带来更大的困难,不管在这方面花了多大的精力。

唯有当大城市的街道具备了内在的特性,让互不相识的人能够在文明的、带有基本的尊严和保持本色的基础上平安地相处、容忍——允许邻里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要远远深于肤色间的差别,它在高密度的大城市里是可能和正常的,但在郊区和一些伪郊区却会显得怪异)——才是可能的和正常的。

孩子的同化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把孩子们从活跃的城市街道转移到一般的公园和公共住宅区或玩乐休憩场所,会发生什么重大变化呢?

在大多数情况下(幸运的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最大的变化就是:孩子们从一个成人眼睛能够看见的比率很高的地方转到了成人出现率很低或根本没有的地方。如果认为这代表了城市中孩子抚育的一个进步,那纯粹是白日做梦。

不经常使用的人行道不能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提供恰当的监视。而另一方面,如果人行道旁的居民总是在不断地、快速地变化,那么即使有更多的眼睛监视,人行道也还是会不安全。

怀着对城市街道的仇恨,花园城市理念的规划者们认为解决的办法是把孩子们拽离街道,让他们处于完整的监控之下,办法就是在超级街区的中心为他们建立封闭的园地。这个政策已经为辐射型花园城市理念的设计者所继承。今天,很多大型的重建改造地区就是正在按照在街区内建立封闭的公园般园地这一原则来规划的。

那种认为玩耍空地、草地和雇用来的保安或监管人员对孩子们来说是必然有利的,而普通人来往的街道则对孩子们有害的看法说到底是对普通老百姓的深深的蔑视

在实际生活中,只有从城市人行道上的那些普普通通的成人身上,孩子们才能学到(如果他们要学的话)成功的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样一种经验没有人可以通过别人的告诉学到手,只有通过让不是你亲朋好友、对你不承担任何正式责任的人为你承担哪怕是一点点的公共责任这样的事,你才能学到这种经历

城市里的居住者有责任面对城市街道上发生的事,生活在有着各个地区色彩的人行道公共生活里的孩子们一次又一次学到这样的教益。他们可以在惊人的年幼时就吸取这种教益。他们的行为表明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他们也是这种生活的一分子。他们会主动(在别人向他们打听以前)告诉迷路的人该怎么走;他们会告诉某人如果随便停车就会挨罚;他们会主动告诉楼房看守人要用石盐而不是砍刀来破冰城市里孩子们身上是否存在这种街道主人意识很好地反映了人行道上的成人们是否对孩子们负责的态度。孩子会模仿大人的态度,这与收入的多少没有关系。

这样的城市生活体验不是花钱雇来照看孩子的人能传授的,因为这种尽责任的态度本质上不是花钱能够买来的。这样的教益也不是父母亲能够传授的。如果在一个社区里父母亲为陌生人或邻居尽了一点小小的责任,而其他人没有一个这样做的话,只能说明父母亲与别人有点不同(甚至让孩子感到不好意思)或多管闲事,而并没有表明这样做是对的。这样的教导只能来自社会本身在城市里,如果有这种教导存在的话,它几乎是全部来自孩子们在人行道上玩耍的偶然时刻。

孩子们比任何人,除了老年人以外更容易受便利的支配。他们很大部分的户外活动,特别是上学之后,都是在一些零碎的时间里发生的,因此必须要见缝插针地进行。孩子们很多的户外活动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们玩的内容是什么,也不在于找一个正式的地方,正儿八经地玩。他们那种玩耍方式的魅力在于随处不在的自由自在的感觉,那份在人行道上跑来跑去的自由,这与把他们限制在一个圈起来的地方完全是两码事。如果他们不能做到随时随地玩,他们干脆就不去玩。

废除城市的街道,而且尽可能地降低和缩小它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社会和经济作用,这是城市规划正统理论中最有害和最具破坏性的思想。而这种思想常常以种种关心城市孩子的名义出现——那种虚无缥缈的动听的高谈阔论则是其最具讽刺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