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重商主义社会

尽管我们的文明在19世界中日趋成为工业城市的文明,但我们的社会形式却仍然处于以乡村社会支持和环绕商业城镇的一种形式。

重商主义社会并没有使人变得对经济财富更感兴趣,它并没有改变人类的本性,而且事实上也没有任何社会能够真正改变人类的本性。人们在其经济生活中总是要努力获取经济成功,这与他们在其他一切生活领域也都会去努力获取成功并没有什么不同。

财产以往被定义为人类行动和社会权力的目标,而现在它成了社会行动的工具。

以前,首先是身份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据此衍生出人与财产的关系。现在则是颠倒过来,由财产与财产之间的关系──这是契约的本质,决定着尚无其他社会关系的人们之间的身份关系。换言之,正是通过财产,个人才得以被整合成为群体。

这一新的财产观念意味着整个经济领域都得受市场支配,每一样东西都必须能够转化为财产。由此,坚持市场体制意味着必须将经济生活中的一切基本因素都视为商品并且作为商品来对待:土地、劳动力、金钱。

所谓无统制、无正式建立的管理机构的“无政府主义市场”从来就没有存在过。自由放任的意思不过是指政治政府的管理只被限制于狭义的政治领域,越出这一范围的管理就不再具有合法性。然而,市场有其自身的合法性权力。它有着自己的统制和权威机构,尽管这些统制和权威机构不属于政治领域的政府。经济领域的统制者们,也像政治领域的政府一样,满怀着各种权力动机。他们就像议会或国会那样充分耍弄着权谋伎俩,只是他们各种活动的动机、目标和手段,有别于且独立于政治领域本身的动机、目标和手段而已。

重商主义社会里经济领域的这种治理,也就是统制着每一个商业体系的同一种治理:商业的寡头治理。规则制定者的资格应是财富与经验、传统与机敏,经营上的敏锐与非成文法规的看不见的限制的通晓把握,以及责任心、正直感和首创精神等等的混合。

工业体系的生产是竞争性的,而不是互补性的;是变化无定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这种情况下的自由贸易,可能使尚未完全工业化国家的偶然劣势变成永远的劣势,同时也使那些已充分工业化的国家居于不败之地永远获益。

自然贸易,在重商主义社会里可以给遵守礼让规则的国家联合体中最弱小成员带来好处,而在工业条件下,它却劫贫济富,总是以牺牲弱国利益来富强最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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